来源公号:光明安安,转载获作者授权!
老王的同乡老唐在工地上狠狠地嚼着馒头,他心里知道,这是自己在北京的第18个月......
趁别人不注意,他偷偷拿出自己孩子的照片,边看边抚摸着。照片上的八岁男孩,笑的多灿烂啊!他也顾不得擦抹脸上的臭汗,自顾自的傻笑起来:生活百般滋味,人生需要笑对,谁的生活没有苦楚、无奈呢?
劳累的一天终于结束。老唐颓着身子,没精打采的穿过马路。他恨不得此刻身前就有一张床,能解放疲乏的身体。“咣!”一辆黑色本田车无顾红灯,疾驰而过,竟撞上了可怜的老唐……
“哎呦……”老唐醒了,医院病床上,周围是忙碌的护士、担忧的工友、焦虑的司机,当然,也有闻讯而来的老王。他努力的想撑起身体和大家打招呼,却发觉腰身有股针刺的疼。
“怎么赔吧!”工友围着司机吼着。
“我不是垫付了一万的医药费么?其他有保险公司担着。”司机说道。
乐意保险公司的人伤医院,核实了老唐的伤情:脑震荡;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腰部、头部软组织挫伤。他了解情况,填好记录单后,便向司机、老唐说明:待出院后,办理赔付事宜。
最终,老唐住院47天。医嘱建议:注意休息,加强营养;伤后六个月全休,避免脊柱负重;强化腰背训练……在老王的搀扶下,老唐与司机共同来到乐意保险公司,就该案协商理赔。
他心里酸酸的:自己这儿多天没上工,还用了这么多医疗费,应该都能赔吧!
“老唐,你是河北农村人吧?”理赔员小张问。
“是,所有理赔材料都在这。”老唐交过理赔材料。
“好。这个事故里机动车全责,咱们算算赔偿项目。”
“医药费:花费8万,扣除非医保用药3万,赔5万;误工费:鉴于你这边不能提供劳动合同,只能按最低标准,即每月元赔付,共/月*7个月(误工期限)=元;仅赔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为47天*元/天=元。看你也不容易,我再酌定给你点交通费、营养费,共0元。全算下来,总共元。除去司机垫付的1万,还需支付元。你觉得没问题,咱们就签个三方调解协议,把个事儿结了。”小张看起来非常传业。”
老唐愣住了。他的大部分医药费是向工友所借,不全赔付,就没钱给工友;自己每个月收入块,老板、同事也能做证,乐意保险公司咋给每月元?“太少了吧,难道没其他的赔偿项目了吗?”老唐的声音有些颤抖。
“没了!”小张坚定的说。
老王实在看不下去了,厉声道:“这赔偿太不合理了!我们要到法院起诉你!”
乐意公司和司机嚣张起来:“你们敢去,我就把交通费、营养费抹了,让你们拿的更少!”
老唐不知所措。老王对老唐说:“老唐,别急。我看你这个伤情有可能构成伤残,咱们先去鉴定机构问问。”
果不其然。几个月后,老唐带着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乐意保险公司与司机赔偿自己的医药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项目。
庭上,小张看到伤残鉴定报告,只得认可老唐的伤残事实。但在计算标准上,他提出了异议。乐意公司始终坚持按照上一年度河北地区农村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如上年度河北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为元/年,残疾赔偿金则为/年*20年*10%(十级伤残系数)=元;被抚养人生活费按上年度河北农村生活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元/年)计算,赔偿.5元(元/年*10年(18岁-8岁,即实际抚养年龄)*10%(十级伤残系数)/2(两个抚养人分摊))。
老王胸有成竹,主张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
也就是说,应参照北京市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老唐的赔偿额。年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年,残疾赔偿金应为元/年*20年*10%(十级伤残系数)=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年,被扶养人生活费为元/年*10年*10%/2=元。”
乐意保险见规定如此,终于无话可说。法院也支持了老唐一方的主张,同意其按北京城镇标准赔偿。
老唐得到多少钱呢?
伤残赔偿金: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元;
精神损害赔偿金:元;
医药费:元;
鉴于无劳动合同、工资打款凭证,误工费酌定支持20元(元/月*7月);
护理费:20元(元/天*7个月);
营养费:元(30元/天*7个月)。
交通费、住宿费无票据,不予支持。
这么一算,老唐竟拿到了元!比保险公司当初承诺的理赔金额,足足多了元!
老唐拿到钱后,竟没缓过神,像根木头似的戳在那里。他压根想不到,户籍不同导致赔偿的差异会如此之大。老王看着他的憨态,不禁笑了:“你该好好休息了!快回家吧,你儿子肯定盼着你呢!”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