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无论你有意也好,无意也罢,只要与骗有关糸,最终都不会有好的结局!下面我与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就是因为一句谎言,引发了一起严重的事故。
案例案例的主角叫老丁,儿子小丁26岁,已经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上个月,邻居张大爷给儿子介绍个对象,俩人一见钟情,随后俩人的关系迅速升温,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于是,张大爷约了个日子,让双方父母在一起吃顿饭,然后看能不能商量商量把两个孩子的终身大事给定了。时间定在了周末傍晚,碰巧赶上老丁值班,既然张大爷都约好啦,老丁与妻子俩人一合计,就答应了张大爷。周未下午大约6点多钟,老丁提前交了班。交班后,老丁骑上电动车就急着朝酒店方向赶。漫画替代一下,巧了都姓丁意外事故老丁的时间安排的非常紧凑的,他计算着从单位到酒店,骑电动车差不多多半个小时,双方到酒店,聊聊天,喝喝茶,晚上7点开桌,大家一醉方休。今天是会亲家,过几天再去女方家要个好,把俩孩子的事给办了。老丁越想越开心。电动车‘嗖嗖’地向着迎面而来的路人擦肩而过。人老了图个啥,不就是图个家庭美满、人丁兴旺。想到这里,嘴上又哼起了最爱的小曲。电动车驶过小桥,向左拐朝南直走还有两公里。这时手机铃声响起,儿子在爸,您走到哪里啦?女方家的人全到齐啦!老丁说:5分钟左右—定赶到!老丁距酒店最多不超过1公里了。为了尽快赶到酒店,老丁加快了速度。就在这是出事了。一辆自行车横穿马路,老丁车速快躲闪不及,电动车和自行车撞在了一起。一位中年妇女被撞倒在路上。老丁忙上前扶起自行车,检查检查,这仔细一瞧,这位妇女没有外伤,只是衣服挂了个口子,但是这位中年妇女就是坐着不起来,嘴里一直说落着老丁骑车不看路,骑得快。图片里面有内容,由于故事太长做成了图片谎言+见义勇为=更大事故眼看着老丁骑上车子走了,这位中年妇女又气又急,她用力想站起来去追,但刚撞过车,一下子身上没有劲,硬是没站起来了,这位中年妇女突然急中生智指着老丁吼了一嗓子:抓小偷!快抓小偷啊!他偷我的钱啦!常言说得好:人该倒霉时,喝口凉水都会被噎着。这一嗓子不当紧,出大事了,她抓小偷的呼救声,惊动了迎面骑着电动车的小伙子。这小伙子是送快递的,刚从一家单位出来,迎面碰上老丁慌慌张张骑着车在前面跑,后面坐着个妇女,挥舞着手让拦着抓小偷,他想都没想调整方向用脚蹬到到老丁车尾,当场老丁从电动车上摔下来,同时由于惯性作用,电动车向前冲,还与前面同向而行的另一辆电动车相撞,车上的人一个叫王一的人,造成老丁小腿骨折,法医鉴定属轻伤、王一面部受伤,轻微脑震荡。飞来横祸谁之过?据了解,这位中年妇女名叫秋花,48岁,在一家超市里打工,在下班的途中和老丁出现了这个碰撞的事故,当时是脚踝脱臼,脚崴了,站不起来,她看老丁强行要走,顺口就说是抓小偷,目的是让人拦住他。驾驶电动车的小伙子叫李奇,今年21岁,在一家快递公司打工。就在上个礼拜,李奇到一家楼上送快递,把快递包放在电梯口,5分钟不到,被人偷走一个包裹,包裹里是一个电饭煲,自己被公司通报批评不说,还赔了人家块钱,这李奇对小偷恨之入骨,现在看到中年妇女被抢,想都没想,出手相助。他没想到他栏老丁的车还造成和王一的车辆发生事故。就这样,一场飞来的横祸将老丁逼上了非常人之道!从此,将近半年的时间里老丁的正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老丁的医疗费,住院费等合计一下达20万元。医院住了5天损失2千元,王一住院十天损失2万元。经过报警警察做出责任认定:在千秋花与老丁的交通事故中老丁付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对于老丁和王一的碰撞却没有做出责任认定,而是出具了一份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证明。问题来了一、这个案例中,有几个法律关系,或者通俗的讲的是几个事、会有几个官司?观众观点二、大家都说自己没有责任,那到底是谁的责任?该怎么赔哪?大家如何看李奇的行为?观众观点律师对责任的划分进行分析: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千秋花和老丁的交通事故就应该按照责任划分,老丁承担责任。第二(人身损害赔偿),复杂的是王一和老丁的损失赔偿和责任问题。确定法律关系的主体,李奇、秋花、老丁、王一,受害人是老丁和王一,损失额一个20万,一个2万。关于四个人的责任分析:首先是老丁他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应该报警,救人,无论是什么原因,他不应该在没形成共识的情况下离开,他的离开,在法律上就是逃逸。尤其是,在秋花喊抓小偷的时候,他更应该停下,作必要的解释,但他没有选择停住脚步,使行人误认为他是真的小偷,是他有过错。再说李奇,李奇是见义勇为,是防卫过当。他是看到听到,喊抓小偷的过程中,采取的一个紧急措施,他的目的是拦住小偷,出现轻伤的结果是他不希望看到的,对于行为是故意的,但对于轻伤的后果应该是过失。是事后防卫吗?另外,法律上有正当防卫,逃跑行为中时空的延续,不能理解为事后防卫,正当防卫并不要求针对自己的侵害,对于第三人的侵害,仍然可以防卫,同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民有扭送的义务,尽管对于老丁是不是小偷,属于事实的错误,但对于该种错误不是他造成的,他已经尽到力所能及的主意义务。是防卫过当吗?但是他的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对于小偷他是侵财的而不是暴力行为,依要回财物为限制,在人来车往的马路上,后面一脚,不但造成老丁的损害,还造成王一的损害,所以他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但应该减轻或免除责任。我们再说秋花,他是前一个事故的受害者,他说了一句谎话,正是这一句谎话,使李奇认为他是小偷,才有了那一脚,跟她有因果关系,但她并没有指使李奇具体的行为,他说谎目的是为了引起大家的重视,目的是让大家拦住他,他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个自救行为;但不管是善意的欺骗,还是恶意的欺骗,她都是欺骗,对于可能会造成伤害,秋花有一定的过错,所以他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次要10%)。王一,正常行驶没有过错。最终判决:法院判决老丁赔偿秋花元;秋花赔偿老丁2万元,免除李奇的赔偿责任,老丁赔偿王一元,秋花赔偿王一元。
总结小法君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错酿成大祸,值得警醒!所以遇到这样的是首先应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