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恶人应该严厉打击,不能让好人承担后果,一些有前科的人员二次作案,本就应该严惩不贷,绝不能纵容轻罚,否则对于受害者来说无异于二次伤害,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础,作为法律人,应当坚守捍卫法律的尊严。
12月6号讯,山东潍坊的谭先生遇到一起故意伤害案,因劝说他人挪走堵塞消防通道的汽车,对方持刀将谭先生砍伤,还用铁锨拍头,手段十分残忍,而且这名嫌疑人还有前科,但是检方认为对方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仅建议判其1年有期徒刑,如果谅解,刑期更短。
谭先生是山东潍坊人,从事餐饮工作,年7月2号下午14点左右,谭先生在小区地下车库停车时,发现有人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上,影响别人出行,也有安全隐患,于是谭先生给对方打电话挪车,但是双方沟通的并不愉快。
之后双方理论的时候,相互推搡起来,卢某直接掏出一把刀将谭先生胳膊划了一刀,鲜血顿时流了一地,谭先生赶紧逃跑,卢某在后面紧追不舍,又对谭先生捅刺了4刀,监控显示,谭先生的鞋子都跑掉了,卢某不断靠近谭先生动刀,幸好2个邻居前来拉开了卢某。
看到谭先生跑开,卢某又从路边工地捡了一把铁锨追上来,谭先生捡了一块石头防卫,卢某用铁锨打掉了谭先生手里的石头,用铁锨对着谭先生击打,邻居再次上来将双方拉开,谭先生浑身是血坐在地上,邻居帮忙打了。
谭先生被送医救治,经过诊断,谭先生身上多处开放性损伤,左肩三角肌断裂,左前臂肌腱断裂,右前臂中段肌腱断裂,右大腿股四头肌断裂,还伴有脑震荡,手术进行了5个多小时,住了好多天才出院,医生说,不能干重活,完全康复需要一年半载。
整个治疗期间,花费了2万多元,而卢某家属事发当天给了1万元,此后并未再赔偿,案发后,谭先生才知道,卢某在年就曾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一年,卢某案发当天被警方抓获,谭先生伤情鉴定出来后,因为是轻伤二级,卢某被刑拘逮捕。
检方认为,卢某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已经触犯刑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卢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理,考虑到卢某有前科,建议判有期徒刑1年,如果后续卢某赔偿受害者,取得谅解,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也就是更短刑期。
谭先生说,卢某曾找中间人协商赔偿,但他认为卢某性质恶劣,没有同意,经历了三次审理,还没有宣判结果,检方的建议令人不解,即便不认罪认罚,不如实供述,有监控证据,难道就不能定罪?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而且是一名前科惯犯,居然只建议判1年,而且取得谅解还能再降,实在让人无法理解。
卢某停车在消防通道上本身就是错误,故意持刀行凶是违法犯罪,量刑实在有些轻,如果是首犯,没有造成多大伤害,判刑1年还能理解,但是卢某刺了谭先生5刀,还用铁锨拍头,造成轻伤二级,应该严判才对,对于这起案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