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网上菜篮子
很多年前曾经看到过一个笑话:
美国人,古巴人,俄罗斯人在欧洲坐火车旅行,同行的,还有那个美国人的律师。古巴人从兜里掏出一盒上等的雪茄,给一人发了一支以后,自己抽了两口,就把手里的烟和剩下盒子里的那些雪茄,一股脑儿扔出了窗外,看着身边人惊讶的目光,古巴人很得意地说:在我们国家,这玩意多的是,就差没用来熏肉了~~~紧跟着,邻座的老毛子也从包里掏出一瓶伏特加,给一人倒了一杯以后,自己对着瓶口喝了两口,接着也把瓶子扔出了窗外:这在咱们国家根本不算啥,你要愿意,伏特加泡澡都管够~~~目睹了这俩土豪的表演,美国人想了想,起身把身边的律师从窗口给扔了出去:在我们国家,多的是律师~~~这个笑话告诉了我们两个道理:乱扔垃圾是件很不道德的行为,请小朋友们不要模仿。在美国,律师也忒不值钱……其实说美国律师不值钱还是有点儿冤枉了,这一行是典型的“饱的饱死,饿的饿死”,顶级的大律师,你抱着满满一包的钞票,排队几个月,可能连他的面都见不着~~~而除开这些在金字塔尖上的人物,更多的是毕业以后在事务所跑腿打杂,拎包擦鞋,为的就是能捡点大神看不上的小案子来打打。而还有一些,是连事务所也混不上,只能自己想办法自给自足,跟买保险拉赞助似的,绞尽脑汁,逮着一个是一个。为啥会是这样一个两极分化的局面呢?其实是因为律师这一行,和很多服务业一样(对,你没看错,在美国和加拿大,律师都是算成了服务业),其实早就已经处于一个饱和的状态了,大的案子很多都是一锤子的买卖,有钱的被告,比如辛普森那样的,都是不惜一切代价,花大价钱请名律师来给自己洗清牢狱之灾,根本看不上你这些才初出茅庐的律师小虾米,而没钱的,则根本就破罐子破摔,觉得吃吃牢饭也没啥,更不愿花钱去请律师。而对于更多的平民老百姓来说,打官司耗时耗力还不一定能打赢,所以很多时候也会选择忍一忍就算了,犯不着去上庭折腾。那这样一个饱和的状态下,法学院又那么难考,为啥还有那么多人想要当律师呢?这个,可能就跟每一个在横店跑龙套的,都梦想着有一天能够成为娱乐圈顶流差不多吧。为了糊口,也为了自己能够有朝一日爬上那个金字塔尖,有不少寂寂无闻的小律师们,就走上了“没有案子,那么创造案子也要上”的道路。他们主攻的对象,一般都是一些民事索赔的案件,本来这些事情其实完全可以私下里头商量着就能处理,可是偏偏就有这些个律师在里头拼命搅混水,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对方打官司。比如说,你在餐厅里面吃饭,米饭里面有个小石子儿没挑干净,嘎嘣一下蹦碎了颗牙,你正想招手找经理过来理论一番,突然邻座过来一人,递过来一张名片:我是个律师,我完全可以帮你找这家餐厅要到高额赔偿,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当你还在犹豫呢,这人马上刷的一转头,把同样一张名片递给了过来的餐馆老板:你如果请了我,我立马就能把这事打成是他不莽撞不小心,自己嗑了自己的牙,你一分钱都不用赔~~~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吃了原告吃被告,也算是他们的职业信条了。很多时候,他们还会给出一个非常诱人的条件:我不另外找你要佣金,只要从你的赔偿金里面进行提成就行,不赢不要钱。由于跟自己的利益直接相关,他们会使出全身解数,想出各种匪夷所思的理由,挑战各种道德和认知底线,毫厘必争,锱铢必较……与其说是律师,还不如说是谈判高手和讨价专家~~~或者,在他们的对手眼里,这类人会被叫做是“诉讼恶棍”,简称“讼棍”。可能很多同学第一次听到讼棍这个词,是通过这么个事儿:有个美国妇女去麦当劳吃饭,不小心被咖啡给烫了,结果她把麦当劳告上了法庭,最后赔偿了两百多万美元。来来来,大家来说说第一次听到这个案子,心里是什么想法:麦当劳真的是人傻钱多。美国人太爱打官司了,还一打一个准。居然在大美利坚,也存在着老太太碰瓷这样的操作。以上都有。请大家留言走一波。直到现在,当人们看到一些赔偿金额与预期严重不符的案件时,也会情不自禁地把这个事情拉出来做类比:被咖啡烫了一下都能赔几百万,这断手断脚/脑震荡/缝针十多针……才赔这么点儿?然后给出一个结论:就是看我们是中国人好欺负。然而事情真的就是这么简单么?到底是无赖碰瓷的胜利?还是无良商家的一次成功的危机公关?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走进这起著名的:金拱门咖啡诉讼案
顾名思义,这个事儿当然是从一杯滚烫的咖啡开始的,年2月27日,79岁的老太太StellaLiebeck让孙子开车带她去附近的商场买点东西,由于这天天气异常的湿冷,于是祖孙二人决定先在附近的麦当劳喝杯咖啡。当时两人走的是汽车快速通道,孙子接过咖啡以后,顺手就给了奶奶一杯,两人也没下车,就把车停在麦当劳的停车场,准备喝过了再上路。由于车子里并没有一个专门可以放杯子的地方,于是老太就把咖啡纸杯夹在自己的两腿之间,准备掀起盖子放糖加奶。可就是这一掀,一不小心,她把整杯的咖啡都撒在了自己的大腿上,再加上穿的是条渗透力很强的棉质长裤,当时就把她烫得是哇哇大叫。一边的孙子看着这个情况,也不顾避嫌,赶紧就想要帮她把裤子脱下来,结果车里空间本来就小,年轻人手忙脚乱之下手脚也重,弄破了她腿上几处很大的水泡不说,大片的皮肤也跟着被撕了下来~~~而这时的老太太,疼得已经快要晕了过去。见状孙子赶紧医院赶,结果屋漏偏逢连夜雨,这儿刚刚发生了一起非常严重的车祸,医院的急诊被塞得满满当当,于是他只能往另外医院赶,而当老太太得到救治的时候,已经距离烫伤时间过了半多个小时。医院的医生护士看到了老太太的伤势也不禁倒抽一口寒气:她整个大腿和一部分小腿都布满了水泡,全身烫伤面积达到16%,其中严重的三度烫伤占了全身所有皮肤的6%。说起6%好像不多,但是她烫伤的主要部位是人身上皮肤最薄也最敏感的区域:大腿内侧和生殖器,再加上前期处理不当,咖啡的成分也造成了一定的刺激,所以还是无法避免地出现了感染化脓,医生不得不对她实行了三次自体植皮手术,才勉强让她的伤口不再往外流脓水。(这仅仅是她大腿正面的伤口,背面和下体其实被烫得更惨更可怕,图片我这里就不放出来了,作为一个医科人士,光看看都觉得肉痛到死)
医院里住了快两个月,其中两次因为严重感染而进了重症监护室,后来出院的时候量体重,本来就很瘦小的她,掉了五分之一的体重,只剩不到80斤,简直就是皮包骨头。这次严重受伤,不仅给她的身体留下了永久性的疤痕,还因为三度烫伤以后的皮肤组织不能排汗,让她时时刻刻都觉得身体在经受着火烧火燎般的疼痛,再加上烫伤的部位又是如此的敏感和私密,可想而知这个日子过得是多么的生不如死。而她在经历了整整两年的康复治疗以后,才能摆脱轮椅和拐杖,而最后直到她去世,也没能恢复到受伤之前的样子。可能看到有同学看到这儿会觉得非常惊讶,这杯咖啡又不是烧化的铁水,怎么就能把人给烫成这样?这个问题,可能就跟之前白银马拉松赛冻死人是一样的:对于人体来说,温度多高多低其实都不是最重要的,受冻/受热的面积和时间,才是关键。医学上来说,接触超过45度的物体,就会形成烫伤,尤其是皮肤薄而且脆弱的儿童和老人,这也是为什么夏天的时候,孩子会被暴晒在太阳下的玩具和器械烫出水泡,小脚丫子直接踩在地上也会被烫脱皮。多说一句,在加拿大家用水龙头里面出来的热水不加稀释的话,出来是60度,超过一分钟就会严重烫伤孩子,每年我们都会处理多起粗心父母忘了兑凉水而导致小婴儿严重烫伤的案例,大家一定要小心,父母滴在手臂内侧都觉得烫的水,那么对孩子来说就是危险的。而在这个老太太的案例中,她手中的那杯咖啡接近90度,这样的温度下,只需短短两秒就能烫伤皮肤,加上她是个年近八十老人和烫到的又是全身皮肤最薄的部位,所以被烫成这样其实也并不奇怪。而这又是急救,又是手术植皮,又是术后长时间的恢复理疗,哪怕是保险和医保给她涵盖了一部分,也需要她自掏腰包一万多美元才能持平,而这里面还不包括她女儿在她受伤以后,请假三个多月来全职照顾她产生的误工费。面对这个巨额的账单和身体的痛苦,已经丧夫独居的老太太一筹莫展,这时候,有个叫做KennethWagner的律师找上门来,这人其实就能归到我们一开始所说的“讼棍”一流,医院都安插有自己的线人,专门就打这种索赔的官司。其实对于这索赔的事儿,老太一开始也很犹豫,毕竟那杯咖啡是她自己给不小心倒身上的,又不是麦当劳给泼的,怎么看怎么都是自己的责任更大,去找人要钱有点儿名不正言不顺。可是却架不住那个律师的反复劝说:你都烫成这样了,医疗费总要让他们给负担点儿吧,麦当劳财大气粗,单是咖啡一项,每天的营业额在美国就达到了一百三十多万美元,你这还不是洒洒水?结果还真别说,这大公司就是大公司,一见律师找上门来,二话没说很爽快地就给了个赔偿:八百美元,而且还是以麦当劳代金劵的形式给的~~~感情是想让这个老太太在余生做到麦当劳薯条自由……这么一个敷衍而傲慢的赔偿方案,当然是得不到认可的,老太还好说,这个律师是以赔偿金额抽成来赚钱的,这下你让他抽什么?抽汉堡?不过也不愧是有多年打类似官司的经验,他很敏锐地察觉到这个事情有点儿不对:就算是麦当劳不差钱吧,但是他们对待这事也有点儿太麻溜了,几分钟不到就给出了赔偿方案,连他屁股都还没坐热。这只能说明,麦当劳对这样的事情是熟门熟路经验丰富,也就是说,老太太被烫伤,根本就不是个例!!于是他又开始想法子动用自己的各种人脉来进行调查,结果发现,麦当劳在销售咖啡的这小十年时间里,类似被烫伤的情况层出不穷,受伤的不仅是顾客,还有他们自己的员工,其中有记录在案的,需要送医治疗的,就有多起,而那些单纯被烫了嘴巴舌头的,几乎是数不胜数。而那比较严重的多起事故,最后都是赔偿块代金劵了事。而相对其他的餐馆,甚至是专门的咖啡连锁店比如星巴克,被烫伤的人数,还不到麦当劳的十分之一。这就奇怪了,都是咖啡,为啥到了金拱门这儿,就成了杀人于无形的利器了呢?其实这个问题很好回答,那就是:麦当劳的咖啡真的是太烫了!-广告-
前面也提到过,烫伤老太太的咖啡,是接近90度,这也是麦当劳所有门店的咖啡机设置温度,而同样卖咖啡的星巴克,实际温度设定是71度,而我们家用的咖啡机出来的温度,其实更低,只有65度。可别小看了这个温度差,同样是一杯咖啡倒在身上,麦当劳只需要三秒就能将皮肤烫伤,而星巴克则需要二十秒。不管是烧伤和烫伤,正确的处理方式都是第一时间远离热源,防止皮肤进一步受损,而以老太太的事情为例,三秒钟的时间,根本不足以让她脱下长裤,于是就成了一个非常两难的境地:脱下来势必会损伤皮肤,但是如果不脱的话,会更近一步地贴着肉继续烫~~~老太的孙子选择了前者,但是也造成了后续的感染。而如果是需要20秒的时间才会烫伤的话,这事就明显容易多了。那么为什么麦当劳会选择卖这个远远高于安全温度的咖啡呢?用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我们的咖啡大多都是点餐外卖的,人们买了我们的咖啡,然后开几分钟,十几分钟的车带回办公室喝,那时候温度就会刚刚好,不至于冷掉。这个理由明眼人其实一看就很牵强:谁说外卖就一定要带回去喝来着?那些边走边喝的也不在少数吧,这些人的安全就不考虑在内呢?再说就算是不怕烫的人,其实也不会觉得90度的咖啡比70度的口感好多少。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后来被一个麦当劳的前任高管给公布了出来:因为咖啡温度越高,释放出来的香气也就越多,就会更吸引人来购买,而一杯滚烫的咖啡,也会给人带来一种温暖的感觉,人一暖和了就会觉得饿,也能刺激店里面其他食品的销售。用这种心理和生理的暗示来带动销售,麦当劳一贯是玩得飞起,知道为什么所有的快餐店里,麦当劳的椅子是最不舒服的么?硬不说,很多时候还不能调节高度和位置,坐久了感觉痔疮都能给坐出来~~~其实这也是他们的营销手段之一,就是让你坐得不舒服,才能提高翻台率,来更多的客人。可这样的手段,如果以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为代价,那就明显是过分了。于是老太太和律师商量以后,跟麦当劳正式提出,她要求索赔两万美元的医药费和误工损失费,外加要求麦当劳把店里的咖啡温度降到和其他店家一样的71度。结果麦当劳的处理方式是:把块代金劵换成了块现金,而店里的咖啡温度不变~~~这种知错不改还带着点居高临下意味的赔偿,让老太直接较了真,她不仅一纸诉状把麦当劳告上了法庭,还把之前要求的两万块医药费误工费翻了十倍,成了二十万,外加要求麦当劳支付二百七十万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这个两百七十万听起来是狮子大开口,但是实际上是根据麦当劳公布的每日咖啡一项收益达到一百三十五万来的,也就是说,老太要求两天的咖啡盈利。随着这事在媒体上的不断曝光和发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