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献县中华大街与献王大道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因闯红灯,被一辆小客车撞倒,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
当日6时45分许,在上述路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右侧因修路设置的围栏影响视线的情况下由南向北闯红灯行驶,面包车由东向西正常行驶,因来不及刹车,将对方撞倒。在剧烈撞击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因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撞成脑震荡。
知道为什么交警
一而再、再而三地告诫大家
骑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头盔吗
你以为“头盔是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
能在最危险的时刻救人一命”
这句话只是说说而已么
当然不是这样
口说无凭
我们用“实验”说话
模拟实验
未戴头盔的西瓜
佩戴头盔的西瓜
(戴头盔实验,来源网络)
在巨大冲击力下
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
结果截然不同!
沧州交警再次提醒各位
驾乘电动自行车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通过路口时,降低行驶速度
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
原标题:《不戴头盔,还闯红灯,被撞成脑震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