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祁门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考虑到您行动不便,今天特地邀请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上门为您进行查体鉴定……”8月26日,祁门县法院邀请安徽某司法鉴定所2名鉴定人来到祁门,为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受伤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
案件一:年10月6日,当事人王某在路边行走,不慎被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导致王某受伤,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血肿,硬膜外血肿,脑出血后遗症,肺部感染,后王某将郑某起诉至县法院,要求赔偿因伤造成的损失元。
案件二:年7月19日,当事人汪某在斑马线上行走时,不慎被廖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倒在地,导致汪某受伤,诊断为脑震荡头皮挫裂伤伴血肿,骨盆粉碎性骨折伴尿道损伤。后汪某将被告廖某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起诉至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因伤造成的损失元。
两起案件审理期间,被告对原告的伤残等级及护理依赖程度提出重新鉴定申请。考虑到两名原告因身体原因无法远行,在依法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祁门县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积极联系鉴定机构专家,商量上门查体鉴定工作。祁门县法院干警和鉴定人先后为两名当事人完成查体鉴定,同时邀请被告方到场见证。检查过程中,鉴定人还对伤者后期的康复治疗给予专业指导。
此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展上门司法鉴定行动,高效暖心,既为案件审理加快了速度,又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真正把司法为民工作落到实处,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原标题:《祁门县法院:司法鉴定送上门热情服务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