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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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带着小桦在餐厅吃饭,隔壁桌的没有一秒消停的时候,奔走闹,破坏了静谧美好的气氛。实在看不过去,对那位妈妈悄声说:“让孩子小点声好吗?大家都觉得很吵。”
那位孩妈一脸无辜的说:“孩子天性不就是活泼吗?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呃,好吧,我带着“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言以对”的表情默默退下。
这年头常见有人把孩子的大声尖叫、粗鲁没礼貌、抢人东西、随地大小便这种没教养的行为,当作孩子天性。更自恋的父母,还会把这当成孩子真性情。
其实这样的事情这几年屡见不鲜!
每一个熊孩子后面,都有一个放任孩子的家长,她们认为孩子小,活泼好动是天性。被误解的“释放天性”正在伤害无数孩子的成长。
但是别忘了,除了释放孩子的天性,做父母的更要教会孩子在公众场合遵守基本底线。既然是这个社会的一员,就必须遵守社会准则。一味的放纵对孩子没有任何好处,自由永远是和规则伴随的。
我们要从小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在教育的过程中父母是应该给与孩子自由,但这个自由并不是无限制、无规则、无节制的,更不能纵容和无作为。
我们从小都知道尊师重道!但是这几年学生打老师的事情也常有发生!
南宁市良庆区某小学的周老师在六年级一个班里上美术课时,教室后面突然传来响声,周老师一看,一名男生椅子倒地,坐在了地上。
周老师回忆说,她当时过去叫男生站起来,他起来以后没有说话,就直接拿起一把雨伞往周老师的头部打了过去……
由于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周老师都懵了,医院处理,医生给出的诊断结果是脑震荡和左耳挫裂伤。
由于情况较为严重,周老师只能住院治疗。
周老师说,后来不敢去那个班上课了,“当时如果是一个比较有礼貌的学生的话,他会一下子突然打我吗”?
事后老师将学生家长诉至法院
这名学生的暴力行为,对周老师造成了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鉴于涉事的学生还未满14周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于是周老师将这名学生的家长诉至法院,并提出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万余元的赔偿要求。
而最后学生家长给出的孩子打老师的理由竟然是:“如果你距离远,他不可能打你,他也不可能打其他同学,他收拾好(东西)了以后,他会自然坐好,这个老师被打的主要原因,是她太靠近我小孩了,就好像你看见那条蛇,你一抓那条蛇被蛇咬,这个是正常的。”
我们的老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养育孩子一定要有规则意识!但是在很多父母眼里,孩子的天性高于规则。在中国,越来越多的孩子无视规则,也有越来越多的悲剧因此而酿成。
江苏无锡的一家火锅店,大人都在位子上用餐,只有一个小孩在走道里跑来跑去,从这头跑到那头,又从那头跑到这头。他的妈妈就慢悠悠地跟在后面,没有责骂,更没有制止。在跑到一处拐角的时候,恰好撞上了转弯的服务员,服务员的手上还有一锅烤鱼,孩子的额头刚好贴到滚烫的烤鱼锅上,悲剧瞬间发生,孩子多处被烫伤。
事后,孩子的父母在未经过任何鉴定,也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态度嚣张地索取39万赔偿:“钱不钱的不重要,谁家小孩被烫成这样不值39万?”孩子和父母的责任甩得一干二净。
我们做家长的,一定要知道释放的面前,必须有一条清晰的界限,最简单的,就是看孩子的行为会不会危害到自己?会不会影响到他人?比如,会不会不利于他未来的成长?会不会造成家庭的不和睦?其实每个人心中自有答案。所以释放孩子天性的前提,最主要的还是培养规则意识!
以身作则是最重要的:总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在规则制定方面,父母确实是影响最大的。家里的规矩、社会的规则,都需要父母带领孩子去遵守。比如,你要求孩子收拾好自己的东西,那么你自己也应该要做到,否则又如何能够教育好孩子呢?教孩子认识规则:到公共场合,花一点时间教孩子看警示标志,跟他解释各种规则,并带着孩子严格遵守各种规则。别以为孩子小还不懂,规则意识是一点一点灌输的。告诉孩子,规则是毫无人情的,你不遵守它,它比老虎更可怕,当你遵守它,它就是你最坚实的盔甲和最温暖的保障。和孩子一起制定规则:某些家中的规则,需要家长和孩子一起指定。简单易懂,切实可行是基础要求。家庭规则一旦建立,就不能轻易打破。一旦规则被打破,孩子就会明白,这规则是可以被改变的,那就不必遵守了。如果规则确实到了需要更改的时候,认真地跟孩子说,告诉他规则为什么要改,要改成什么样,一起商量新的规则,做到自觉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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