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眩晕论坛
最近十年是眩晕领域快速发展的阶段。显著特征是检查手段不断进步,建立在症状明确分类的前庭疾病分类在前庭医学领域逐渐深入人心。认识的进步,也在改变眩晕的疾病谱和诊断模式。临床上,无论是急性发作性眩晕、还是慢性前庭综合征,原发或继发性的焦虑或抑郁都可能是前庭症状的原因或结果。这些有助于理解站姿、步态、空间感知神经机制。多年遵守的诊断二元论,即功能性前庭疾病和精神性前庭疾病要让位于结构和功能异常的联合诊断。诊断的目的是为了治疗,这种认识的提升,直接受益的就是治疗方法的进步。近来,巴拉尼协会颁布了PPPD的诊疗指南草案,将其列入慢性功能性前庭疾病的范畴。第一次正式提出PPPD的诊断标准、鉴别诊断等。
功能性眩晕概念的演变
功能性眩晕是新的名称,用以区别以往的躯体化形式障碍性眩晕或心理躯体性眩晕,表现为前庭样症状:眩晕、头晕和姿势失衡。这也是国际疾病分类第11版采用的前庭症状定义。目前,功能、精神疾患与结构性前庭疾病并列。因此,目前眩晕分类应该包括:结构性前庭疾病(如耳石症、梅尼埃病)、精神性前庭疾病(如PPV)和功能性前庭疾病(如即将推出的PPPD)。由于功能性眩晕的高发性,明确的定义、识别在临床上意义重大,确认主要依据独特的临床症状群,而不是根据有无结构性前庭疾病。目前,国际前庭疾病分类主要是依据症状的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综合征、发作性前庭疾病和慢性前庭综合征三种。功能性疾病既与结构性疾病不同,也有别于精神性疾病。近年来提出的PPPD这一概念,始于WHO的定义,包括恐怖性姿势性眩晕(phobicposturalvertigo,PPV),慢性主观性眩晕(chronicsubjectivedizziness,CSD)、空间运动不适(space-motiondis首席权威白癜风专家白癜风治愈花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