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名叫蒲刚,男,现年35岁,家住蓬安县相如镇城南村2组,我于21日将私家车停放于火车站广场准备接朋友。我车辆后方的士在拉客之后准备出发,由于我在其前面,需要向前方开出,但是在我车前方还有一辆的士,需要其先开出后我才能开出。但是我后方的的士司机母海华(车牌号:川RQH)二话不说对我进行谩骂,在我下车之后,母海华携带榔头并伙同其他的士司机(车牌尾号:)对我进行殴打,我为了自卫和他们进行了械斗。事情发生后,我的腿部多处骨折,同时出现脑震荡、发烧、恶心等情况。强烈请求政府对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理。
蒲刚联系
.8.25
而网友好男人的爱说
不遵守交规的人该遭请看现场事发地图片谁对谁错???广大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