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拒绝非站点停靠竟遭殴打
要求公交司机非站点停靠被拒绝
一男乘客竟然拳脚相加
5月12日下午,这野蛮一幕发生在路公交车上,经诊查当事司机轻微脑震荡、身体多处淤伤,肇事乘客则逃离现场。
从市公交集团提供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当天下午3时57分左右,王师傅驾驶着路公交车,从莆田火车站开往向仙游汽车站,途径仙游罐头厂时,一名30多岁穿着褐色短袖的男乘客要求下车。
市公交集团司机
王金清
我说这个我们没有站,我们要到前面京闽大酒店才能下,他说那个不是有个站,我说那个站不是我们的站,那我就一直开到京闽大酒店。到了大酒店,我停了下来,就是让他下车,他不下,那我就门关了继续走,走到汽车站。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在终点站仙游汽车站其他乘客陆续下车,但该男子却走到驾驶座旁,对王师傅提出了无理要求。
“当事乘客:你说怎么办?
王师傅:你这里下车。
当事乘客:我不下车了。
王师傅:你说怎么办?
当事乘客:我说开回去。
”随后,该男子隔着外围栏杆用手打了王师傅两拳,并抬脚踹向王师傅的腰部。还曾试图打开驾驶室的隔离栏杆,见打不开后,又挥拳打向王师傅头部,之后扬长而去。
市公交集团司机
王金清
我清醒过来,他人已经跑了,没有办法,我也打了报了警。
当天,王师傅缓过神后立即向公司安保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之后又继续执行行车任务。
市公交集团秀屿车队安全负责人
邱开福
我们公司对公交车按站点停靠是有比较严格的要求,有站有停,没站是没停的,一个没有按站停靠我们公司对驾驶员处罚是比较严厉的,第二个如果没有按站点停靠严重影响这个其他人员的安全。
针对此事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律师。
福建思阳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长山律师
本案中,如果乘客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司机轻伤、重伤甚至死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将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郑律师介绍,如果乘客是在司机驾驶车辆过程中,故意殴打司机或者去抢方向盘,危及车上所有乘客的人身安全,可能还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嫌疑人还应依法赔偿被害人因伤害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今天下午,记者获悉殴打司机的乘客余某武已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余某武也因寻衅滋事被仙游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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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翁莹莹丨实习:陈铭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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